重大新闻!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2 01:11:08 137 0条评论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
于东来:从“傻好人”到“商业导师”,践行良心经营理念

**[河南许昌,2024年6月16日讯] ** 近日,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一次采访中谈到,他并不喜欢做企业,而更喜欢讲道理。这番言论引发了广泛热议,也让很多人更加好奇这位被称为“商业反传统”的企业家。

于东来创办胖东来至今已有30多年,他始终坚持“良心经营”的理念,将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。胖东来也因此赢得了良好的口碑,成为河南最受欢迎的零售企业之一。

然而,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社会中,于东来的经营理念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他曾说过:“赚钱不是做企业的目的,赚钱只是做企业的工具。”他还经常告诫员工:“不要为了赚钱而做生意,要把顾客放在第一位。”

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经营理念,于东来也常常被同行称为“傻好人”。但他却并不在意这些评价,反而更加坚定地走自己的路。

近年来,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,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。于东来的“良心经营”理念也逐渐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。

如今,于东来已经年过半百,但他依然忙碌在工作一线,为中国商业的健康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。他希望,通过自己的努力,能够推动更多企业走上“良心经营”之路。

于东来的故事告诉我们,商业不仅是为了赚钱,更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。只有把顾客和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,企业才能才能取得长远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2 01:11:08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从发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